第七三一章 凌迟处死,遗臭万年-《大宋之重铸山河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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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朝野有人提议——    凌迟处死。大

    宋律法宽厚,对待文臣尤其的仁慈,死罪都很少见,更别提是得凌迟了。故而提出来的时候,不少人为之胆颤,下意识有些惶恐。

    但想想秦桧的罪责,似乎确实是罪大恶极,单单处斩确实不足以服众。只是凌迟处死,似乎有些太过残忍了。对

    于这个刑罚,徐还也觉得不大人道。

    可当对象是秦桧的时候,似乎也不是不行……

    且不说岳飞之死,想想当年茂德帝姬,如花般的年纪,被他断送了性命,香消玉殒,从那时候起他便下定决心要血债血偿。

    陈年旧恨累积多年,必须让其惨死。

    再者,乱世用重典,也许是要用这么一个残酷手段,震慑一下人心。大

    宋这百多年的宽容,让许多人缺少敬畏,继而忘乎所以,失去了底线。徽

    宗超的六贼,高宗朝的秦桧,包括原本南宋后来的贾似道、史弥远等此起彼伏的奸臣,多多少少都有这个缘故。前

    车之鉴,历史惨剧不能重演。所以拿秦桧来明正典刑,以儆效尤,震慑天下也不是不行,虽说残忍,但他一点也不冤枉。

    徐还默许了,并且提出了要求,在西湖畔建岳飞祠,铸秦桧相跪于祠前。除此之外,茂德帝姬、赵谌等但凡遭秦桧谋害之人墓前,皆可立秦桧跪相。

    显而易见,这样罪大恶极之人,不仅要凌迟处死,还要让其遗臭万年。当

    这些意见通过三司与朝野和议,送往洛阳请太上皇赵佶御批的时候,徐还决定去见见秦桧,前去“道个别”……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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